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宣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园区各项目单位:
《宣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宣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宣城市双桥物流园区电力布局规划任务书
下一条: 物流园区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