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与部分项目签订项目自持与资金监管的协议

浏览次数:1092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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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委依据市政府《双桥物流园区市场培育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3年第35号)和《宣城市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宣政办〔2013〕42号),先后与宣城·中国旅游商品博览城项目、宣城国际服装城项目和宣城联邦物流大市场项目就各项目自持的市场经营性房产面积、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监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上述协议的签订为搞好园区市场建设、培育和管理提供保障。今后,我委将陆续与其他项目签订类似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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