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扎实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实现财政独立运行。按照“责、权、利、债”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单独核算的园区财政体制,实行独立运行、自担风险、自求平衡。推进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依法设立东部新城、国本新城等公司,探索“产业+基金+政策+平台”招商新模式,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决策、项目评审、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理顺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体制。会同市直职能部门,采取授权、委托、派驻等方式,逐步理顺建设审批、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工商质监、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完善帮办服务机制。建立帮办联席会议制度,筹建园区办税服务点,设立园区帮办服务中心,集中代办涉企服务事项,开展“13550”行动,实现园区企业办事“只跑一次”。明确规划和管理职责。与宣州区政府签订双重管理协议,确定管辖范围和人员管理方式,划分在社会事务管理、土地和房屋征收的等方面的职责,明确具体建设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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