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塘羽绒产业园集中污水深度处理系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中第二十条内容“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宣城新塘羽绒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报批《宣城新塘羽绒产业园集中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宣城新塘羽绒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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