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次数:1618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5 09: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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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关于设立双桥物流园区管委会机构的通知》(宣编﹝2012﹞68号),2013年6月份宣城市双桥物流园区管委会正式成立。2015年12月31日《关于同意市双桥物流园区管委会更名的批复》(宣编﹝2015﹞28号),市双桥物流园区管委会更名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依据《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宣发﹝2017﹞16号),从2017年8月1日起,实行独立核算的园区财政体制。

主要职责是:1、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园区内的贯彻实施,拟订、发布园区内的有关管理规定,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园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3、负责园区的分期详规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4、负责组织园区内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为项目建设提供服务;5、负责园区重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决策、项目报批、开发建设工作;6、、负责园区内的经贸、财政、国资、统计、物价等方面的工作;7、负责园区内市场管理、税收征管等工作;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园区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协调供水、供电、燃气、通讯、金融等部门(单位)工作;负责园区收益统筹和公共服务;8、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工作;9、负责协调宣州区政府做好土地房屋征收和拆迁安置等工作;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无下属事业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2018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2018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1629.2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1629.2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3.4万元,减少1.65%,主要原因:我委实行独立核算的园区财政体制一年后,收入支出基本稳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49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12.43万元,占87.54%;其他收入1680.73万元,占12.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904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12万元,占2.64%;项目支出18544.65万元,占97.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948.5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9948.5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39.38万元,下降9.28%,主要原因:我委实行独立核算的园区财政体制一年后,收入支出基本稳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7.0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2.6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5.81万元,增长140.02%。主要原因是我委实行财政独立后,园区税收实行单独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3.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1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8.76万元,增长228.24%。主要原因是我委实行财政独立后,人员经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0.04万元,占99.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万元,占0.26%。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委首次单独编制预算,具有不确定性。其中:基本支出503.12万元,占43.26%;项目支出659.98万元,占56.7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数位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发放的奖励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9.33万元,支出决算数位115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实行财政独立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项目建设费用增加。

3.社会保障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数位3.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独立后返还的代扣部分养老保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06.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7779.25万元,本年收入10105.42万元,本年支出17884.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0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制机制改革后,园区加大征地拆迁、发展建设力度。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82.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制机制改革后,园区加大征地拆迁、发展建设力度。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运行经费支出503.12万元,比2017年增加326.40万元,增长184.70%,主要原因是我委实行财政独立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项目建设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采购支出总额2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659.98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84.78%。评价结果显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市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我委无市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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