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园区进一步推进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园区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园区营商环境。根据《宣城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办事效率,园区参照市住建局经验做法在施工许可阶段:一是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前置条件,整合多个审批事项“并行审批”,调整审批时序;二是实行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减少企业多头跑,统一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三是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合并,实现了一套表单、一窗受理办结。
(帮办服务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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