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费提供新办企业增值税税控设备服务的通知
关于免费提供新办企业增值税税控设备服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四最办〔2020〕3号),为落实免费提供新办企业增值税税控设备服务的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免费提供新办企业增值税税控设备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0年9月起,市本级新开办且通过“一网通办”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申请领用发票的,均享受免费增值税税控设备服务。
二、服务内容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办企业免费提供增值税税控设备服务,包括新办企业购置税控盘的费用160元、首个年度(12个月)技术维护费280元。税控设备服务单位由企业在具备服务能力的单位中自主选择。
三、办理流程
新办企业在“一网通办”网上服务平台线上申请企业注册登记,选择税控设备技术服务单位,由“一窗式”服务窗口税务人员及时办结税种认定、申领税控设备、申领发票等业务。新办企业收到业务办理完成通知后,可选择邮寄或上门自行领取税控设备。
四、结算方式
税控设备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结算依据包含税控设备服务单位提供的季度免费申请税控设备的新办企业清单以及正式发票,税控设备服务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新办企业申领税控设备的数量,财政部门按季度据实拨付费用,由税务部门与税控服务单位结算。
五、职责分工
财政部门要在专项经费方面予以保障。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对税控服务单位的行业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免费提供增值税税控设备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红利。
六、各县、市、区以及宣城经开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经费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宣城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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