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纪工委:出台监督办法 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
日前,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党工委集体讨论研究《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招投标采购领域纪检监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办法》规定园区纪检监察工委对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服务项目、资产处置、股权管理、出租租赁、投融资服务等方面的招采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重点对在项目招采过程中,项目的合法合规情况、招采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依规履职情况等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领导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内控制度非法插手干预招采项目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进行监督,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自2021年9月以来,园区纪检监察工委共审核招标文件20余份,提出修改意见建议30余条,参与园区各类招标开标活动现场监督3次。
“本《办法》不仅适用于管委会各部门,也适用于国有平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招采领域的纪检监察监督管理。同时,纪检监察工委将指导督促管委会和国有平台公司制定出台详细的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尤其对非依法招标和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配套建立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每次招标活动前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多措并举,进一步降低廉政风险。”园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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