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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清退保证金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浏览次数:252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24 08: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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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立即开展保证金自查清退工作,做到应退尽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分解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接到通知后,我委高度重视,由财政局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对于符合退还条件的,按要求办理清退手续。

二是从严从实从细、及时清退保证金。财政局调取保证金登记表,在梳理过程中,发现符合退还条件还未退还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为1个,金额为5万元,现已督促业务部门与供应商联系办理清退手续。

三是强化常态化自查、优化营商环境。管委会财政局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做好保证金登记管理工作,定期对保证金清退情况进行检查,掌握保证金收支变化、进一步解除资金占用,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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