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统筹谋划不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重视不够。2022年、2023年宣城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较低,垃圾填埋量分别高达147.84万吨、114.54万吨。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重点措施
(一)市本级建成运行宣城市建筑垃圾特许经营项目(宣城市蓝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完成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雨污分流及场内环境提升项目,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由填埋消纳向资源化利用全面过渡。
(三)出台《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编制。严格落实在建项目建筑垃圾备案制度,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与处置核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四)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四、目标任务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逐年削减建筑垃圾填埋量。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工作。持续做好新建设项目的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报备和建筑垃圾消纳备案审批工作。
2.加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回头看”。组织开展对建筑垃圾乱堆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行动,重点加大多发、偏远区域,防止同点位、同类型问题出现反弹现象,确保建筑垃圾点位“应清尽清、彻底清理、预防反弹”;组建夜间巡查队伍,加强薄弱时段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率频次。
3.加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加强住宅小区装修垃圾临时点的管理,规范收运至分拣中心,源头减少随意倾倒,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全链条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
4.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工作。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2833132
电子邮箱:xchw2833132@126.com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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