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节能审查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已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节能审查制度执行不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投入生产、使用前,应进行节能验收;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行为应予以行政处罚。督察发现,宣城市节能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违法行为突出。宣城市天马锌业有限公司、宣城市宏达锌业有限公司等多家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未按规定履行节能审查手续。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一是严格项目能评准入,强化节能审查源头管控,对不符合要求项目不予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二是举一反三,开展园区项目节能审查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到位。
四、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常态化落实园区项目节能审查问题排查整治。
五、完成时限
2026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排查,园区未审批实施“两高”项目,暂未发现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有关问题情况。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宣城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监督电话:0563-3019111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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