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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局(加挂人力资源中心牌子)

浏览次数:3596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8 11: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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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社会发展工作,统筹做好文教卫、体育、民政等涉及民生保障的各类社会事务。

2、负责征迁和安置房管理分配工作。协助属地乡镇(街道)开展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作,审核乡镇(街道)申报的相关补偿款,配合做好征迁矛盾调处等工作。协同乡镇(街道)做好安置房交付工作,监督安置房交付情况,指导、审核乡镇(街道)发放房屋拆迁补偿款及临时安置补助费。

3、负责维稳和综治工作。做好园区信访工作,办理省信访平台和园区各类信访件,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去省来市的信访,配合有关部门处置越级访、集体上访、异常上访和其他突发性信访事件。负责农民工工资等劳资纠纷处理,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日常工作,调处劳资纠纷问题。

4、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订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协调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园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并协助做好园区拆违工作。

5、指导专业市场做好物业管理,协助属地乡镇(街道)做好园区小区物业管理。

6、负责企业招工服务工作,登记用工情况,组织线上、线下等各类形式的招工和技能培训,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促进就业。

7、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方针、政策,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和园区联系村做好联点共建、美好乡村和乡村振兴工作。

8、负责市政道路、公园及绿化管养。

9、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10、做好双拥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11、承办上级部门和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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