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园区基础设施、公用公益设施、保障(安置)房及标准化厂房等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和年度建设计划;
2、负责园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维护改造,交通设施、公交站线规划建设协调等工作;
3、负责园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服务,协调水电气等综合管线的工程建设工作;
4、负责园区生态环境工作;
5、负责权限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备案、审批、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6、负责园区防洪抗旱和河长制工作;
7、协同负责公租房、人才安居政策落实等工作;
8、负责土地报批、规划选址、出让(划拨)供地等土地利用工作;
9、指导园区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10、负责园区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使用督促;
11、负责园区市容环境管理;
12、负责园区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占道的审批;
13、负责园区渣土运输管理和审核备案工作;
14、负责园区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
15、负责行使园区市容环境卫生、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交通、环境保护等领域全部或部分领域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16、承办上级部门和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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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80202000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