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省安全生产督查组检查情况的通报
园区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省安全生产督察组对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内在建工程进行督查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检查对象为园区智能装备成套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发现问题12项。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安全隐患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园区管委会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情况表明,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基本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基本得到落实,但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方面仍存在部分问题。
二、存在问题
1.无汽车吊、混凝土泵车运行路线、作业位置承载能力校核方案。根据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15条第1款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安全员陈广升不在岗,无安全员日志。根据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4条第2款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3.临时用电方案中,缺少应急医院联系方式、应急路线图。
4.总配电房仅设置1根接地导体,规范要求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无线路图,应急物资配置不足,无应急照明,仅配备一只失效灭火器。
5.现场未安装使用门禁系统。
6.现场未设置围挡进行封闭管理。
7.电工、汽车吊司机未进行进场安全教育、技术交底。
8.汽车吊、配电箱、配电房等,无设备设施验收记录。
9.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未办理作业审批,动火作业审批频次不足。
10.起重吊装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区。
11.现场多数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帽帽带。
12.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未硬化,裸土未覆盖。
三、处理意见
(一)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对项目的施工单位(安徽昊连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个人(安全员陈广升)予以通报。
(二)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等问题及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安徽昊连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安全员陈广升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以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特殊注明除外),并予以通报。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园区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严峻安全生产形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园区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单位要贯彻落实《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消除工程常见质量问题。
(三)园区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确保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水平稳步提升。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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